2017湖南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公開招聘教師25人公告
2017湖南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公開招聘教師25人公告發(fā)布。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以及電話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8月15日-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報名地點:株洲云龍示范區(qū)管委會516室。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fā)布如下:
2017湖南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公開招聘教師25人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yè)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共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教師25人。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展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共招聘25名編內教師,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人數詳見附表。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有志于為云龍教育事業(yè)做貢獻,服從組織安排;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有教學工作經驗的教師,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應屆畢業(yè)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現役軍人,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合同約定期內的特崗教師,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有過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均不得報名應聘;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三、發(fā)布信息
1.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官網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同時,招聘公告在株洲日報上發(fā)布1個工作日。
2.招聘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相關信息在云龍示范區(qū)官網及時發(fā)布,供考生關注和查閱。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5日-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株洲云龍示范區(qū)管委會516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以及電話和網上報名。
4.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需提供本人學歷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學歷在學信網上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另外,到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官網上自行下載《2017年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表)如實填寫后一并提交。
(3)報名時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計算機相關專業(yè)除外)和普通話水平證原件和復印件,小學語文崗位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4)有教學工作經驗的教師,報名時還需提供工作經驗在職證明(需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5)報名時應仔細閱讀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全過程,應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證件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可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六、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
1.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均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主要測試人文科學常識、時事政治、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
2.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或調整崗位招聘計劃。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公告發(fā)布網站(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官網)。
(二)面試
1.面試入圍人員確定。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方式。評委小組由7名外聘評委(其中1人做主考)和其他工作人員組成。評委小組當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他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亮分、統(tǒng)分。備課時限為30分鐘,上課時限為12分鐘。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公告發(fā)布網站(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官網)。
(三)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與考察
1.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排前的,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考試成績第三位小數較高的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2.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在指定醫(yī)院進行。
3.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被考察人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現實表現。如組織、參與過非法組織的,從事過非法活動的、近3年內受到過黨(團)紀嚴重警告以上的或近3年內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其考察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
4.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2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由社會事業(yè)部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各學校,不服從分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學校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有1年以上教學工作經驗的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所聘人員在云龍示范區(qū)從事教育工作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不得調出,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其他
1.本次招聘由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 名 電 話:0731-28689607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731-28689617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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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職證明(樣本)
中共株洲云龍示范區(qū)工作委員會黨務工作部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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